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世明/本公司董事長
(2)董事萬本忠/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股東會通過解除競業行為日起至任期屆滿或解任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黃世明/本公司董事長
(2)董事萬本忠/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黃世明
加百裕(昆山)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加百裕(昆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董事萬本忠
加百裕(昆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加百裕(昆山)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漢浦路1111號
加百裕(昆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黃浦江路以東、景王路以北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原電池及原電池組用之零件產銷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