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以不超過2仟萬股為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尚未實際發行。
6.發行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總數10%-15%由公司員工優先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1)若採公開申購方式,除依規定保留本公司員工認購外,並提撥10%對外公開發行,
其餘股份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2)若採詢價圈購方式,除依規定保留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股份依證券交易法第
28條之1規定全數提出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1)若採公開申購方式,除依規定保留本公司員工認購外,並提撥10%對外公開發行,
其餘股份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2)若採詢價圈購方式,除依規定保留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股份依證券交易法第
28條之1規定全數提出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購買機器設備或購買土地及興
建廠房。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於普通股不超過2仟萬股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選擇適當
時機,以採公開申購方式或採詢價圈購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增資募集,並得暫緩、取
消或分次發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