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9
2.公司名稱:加百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有關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達公司」)於民國(下同)99年10月28
日下午6時27分公告重大訊息指稱順達公司於99年9月28日股東臨時會後對本公司之實地
查核過程中,發現本公司具有股份轉換契約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規定應協議調整換股
比率之情事,雙方公司董事會應共同協議依股份轉換契約之約定,調整換股比率並修正
原股份轉換契約云云。
2. 本公司自本年9月28日臨時股東會通過與順達公司股份轉換乙案以來,即遵奉雙方契
約之約定進行相關作業進程,次第完成相關準備程序。順達公司於10月21日對外發佈重
大訊息,公告以順達公司對本公司之實地查核工作尚未完成,須待實地查核工作全部完
成後方可確認有無雙方已簽署之股份轉讓契約第4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規定應協調調整換
股比例之情事,令本公司及股東至感錯愕與不解;本公司本於善意及尊重雙方契約精神
,並確保股東資訊對稱之權利,遂於同日為相同之公告。本公司基於維護公司及股東權
益,已於10月27日正式發函向順達公司說明本公司確實已依雙方契約約定履行相關作業
程序,同時要求順達公司向本公司說明具體理由。惟順達公司於10月28日下午6時27分
再度對外公告上述重大訊息,其內容已造成本公司及股東莫大困擾,本公司將儘速召開
董事會就此事宜進行討論。
3. 順達公司要求重新協商換股比率,本公司深感遺憾。為貫徹雙方洽談股份轉換之基
本目標結合各自強項,增加公司之國際競爭力;本公司為避免可能誤解,不希望雙方在
公開場合多作評論。
4. 未來也希望雙方彼此尊重,未經查證避免發佈重大信息,以免影響公司營運或造成
其他傷害。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