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2/24
2.發生緣由:100年2月24日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基於目前財務之規劃及整體經營策略之考量,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本案將行文至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公開發行。
2)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後,為彌補虧損,擬辦理減資消除股份案。
3)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後,為改善財務結構並充實營運資金,辦理100年度第1次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4)100.4.13召開10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
5)100.5.13召開100年度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