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九年度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3.15
2.私募資金來源: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人進行之.
3.私募股數:300,000,000股.
4.每股面額: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0元.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係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以低於八成發行之,已洽請恆諾會計師
事務所陳慈堅會計師表示意見,並檢附「會計師私募有價證券價格
合理性複核意見書」,實際每股私募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本次應募人為:
(1) 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之1.314%,
本次認購私募金額為新台幣 225,000,000億元,暫估股數為 112,500,000股。
(2) 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之0%,
本次認購私募金額為新台幣 220,000,000億元,暫估股數為 110,000,000股。
(3) 開曼群島商H&Q AP GREATER CHINA GROWTH FUND, L.P,目前持有本
公司流通在外股份之0%,本次認購私募金額為新台幣125,000,000億元,
暫估股數為 62,500,000股。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
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設備遷移及廠房改善.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
將造成累積虧損增加,此部分將由以後年度以辦理減資方式逐步充抵。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繳款期間訂為99年03月22日至99年3月24日止
(2)增資基準日訂為99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