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9/06/23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今日召開之股東常會議案為延續上次股東常會通過之議案,加以
確認第一次決議之本意。本次出席股數為25,579,416股,約佔已發行股數
61,121,550股(已扣除庫藏股份168,000股)之41.85%,因達本公司已發行
股數三分之一以上,但未超過二分之一,故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視同
公司法第174條之通常決議,其決議內容如下:
(一)通過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通過修正後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依股東所提之修正案原股東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2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8
元,改全數配發為現金股利,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
(三)通過修正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