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9/05/11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今日召開之股東常會,出席股數為25,947,491股,約佔已發行股數
61,121,550股(已扣除庫藏股份168,000股)之42.452%,因達本公司已發行
股數三分之一以上,但未超過二分之一,故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作成
假決議,其內容如下:
(一)通過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通過修正後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依股東所提之修正案原股東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2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8
元,改全數配發為現金股利,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
(三)通過修正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今日召開之股東常會,因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三分之一以上,但未
超過二分之一,故就前開2.重要決議事項及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
承認之假決議,本公司將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於一個月內再次召集股
東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