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森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股票代號:3317 尼克森
發布時間:2010-03-30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 2.增資資金來源:擬自98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2,224,310元 轉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222,43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2,224,3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0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即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逾期則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派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其未辦理或無法拼湊之畸零股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未來營運資金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嗣後若因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或因買回本公司股份 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等情事時,則股東之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議按除權增資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依比例再行調整。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