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33號
(寒軒國際大飯店三樓宴會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之報告。
(3)九十九年度對外背書保證作業情形報告。
(4)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私募實際辦理情形。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案。
(3)訂定「監察人職權範疇規則」案。
(4)補選董事案。
(5)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據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方式提出一項提案,內容以三百字
為限;另依公司法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本次股東常會將補選董事
一名,依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方式提出董事候選人名
單。
欲提案或推薦董事候選人名單之股東請於一百年三月二十二日至
四月一日止受理申請,於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蓋妥原留
印鑑及聯絡地址電話,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
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
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
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請於上述時間以親駕或以郵寄掛號方式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或「提名董事候選人函件」,於一百年四月一
日十八時以前寄達(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室(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24樓之2),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及
提名,並檢核相關資料及資格無誤後,經董事會審核辦理後並依
法定期限內公告及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