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06
2.公司名稱: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12月14日臺證上字第0991705696號函辦理。
一、本公司初次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后:
為強化公司治理職能,本公司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調整內部董事席次至董事會總席次二分
之一以下。
二、本公司截至一百年第一季為止,承諾事項說明如后:
本公司已於99年11月26日向交易所出具承諾書,承諾於下次股東常會補選外部董事席次
,並承諾內部董事席次不逾全體董事席次二分之一,以落實強化公司治理。(外部董事
應非為本公司現任董事或監察人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人、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
人或受僱人)。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