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0/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 號函規
定之特定人為限等相關規定辦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以不超過8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依實際發行股數計算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辦
理,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
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定之。
(2)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3)本公司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係依法令之規定訂之,且已反應市場價格,若日後市價
偏低致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其差異將沖抵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不足時,則借
記保留盈餘項下之累積虧損,未來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盈餘、公積彌補或其他方式辦
理,對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進行併購或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公開籌募資金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性等
因素,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以縮短資金到位時間並得以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強
化股權之穩定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
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定之
。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
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
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
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可能產生之
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
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三次辦理,預計辦理次數
、各分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如下:
預計辦理次數/預計私募之股數/私募之資金用途/預計達成之效益
第一次/30,000,000股/進行併購或投資/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股東權益
第二次/30,000,000股/進行併購或投資/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股東權益
第三次/20,000,000股/進行併購或投資/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