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股票代號:3310 佳穎
發布時間:2011-03-3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1 2.私募資金來源: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規定辦理 3.私募股數:發行股數以不超過20,000仟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私募總金額:發行股數以不超過20,000仟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本次私募 參考價格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 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定之。實際定價日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 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 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資金成本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計畫、 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 而有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三次辦理,預計辦理次數、 各分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如下: 預計辦理次數/預計私募之股數/私募之資金用途/預計達成之效益 第一次/5,000,000股/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資金成本/可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第一次/5,000,000股/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資金成本/可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第一次/10,000,000股/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資金成本/可強化整體財務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