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07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74,610,000元
6.私募價格:新台幣24.87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依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
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
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原計劃為償還股東往來款(帳列應付關係人款),調整資金融通之方
式及強化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有正面效益。本次提出增加償還銀行借款,並提報100年
股東會追認。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係以99年12月7日為定價日,以下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股價為新台幣30.9元、29.67元、29.33元。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新台幣31.09元。
依上述選擇新台幣31.09元為私募參考價格,私募價格為參考價格之八成,本次私募價
格為新台幣24.87元。
(2)預計私募新股繳款期間:民國99年12月9日至99年12月22日。
(3)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民國9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