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30
2.公司名稱: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聯德一」)於民國100年7月1日到
期並於到期日之次日(即100年7月2日)起終止上櫃買賣。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
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之
104.04%(實質收益率2%)以現金一次償還。
二、轉換辦理程序:債權人須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開始日前一個營業日前(100年6月20日
前),向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申請書」,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
申請,集保公司於受理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上述申請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
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5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普通股股票撥入原
債權人之集保帳戶。
三、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二營業日將
「聯德一」之債權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
本公司統一於100年7月13日以單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予各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