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11/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8/06/11
3.變動原因:因本公司取得工業局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核准函,在可獲得更高建築容積
率獎勵及未來公司營運規模擴充需求考量下,擬變更98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
債的興建企業營運總部項目金額。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本次變更興建企業營運總部項目金額由新台幣160,000
仟元增加至新台幣279,000仟元。
5.預計執行進度:本公司興建興建企業總部預計將於100年第四季完工,款項則將於101年
第二季支付完畢,預估101年第一季可使用新營運總部。
6.預計完成日期:101/06/30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公司將辦公室遷至新建營運總部之後,可節省實際支付之停車位
及辦公室租金,亦可滿足本公司中長期發展之人員規劃與營運空間擴增需求,將可望強
化本公司產業競爭力。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本公司原預計於民國100年可使用該營運總部,現因計劃
變更,預估101年第一季才可使用新營運總部,節省租金的效益也往後順延至民國
101年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轉換公司債計畫變更,除節省租金支出外,亦可
滿足本公司中長期發展之人員規劃與營運空間增加需求,可強化公司產業競爭力,
對股東權益具正面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該公司本次擬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
主要係因該公司取得工業局的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核准函,可獲得更高建築容積率獎
勵,考量建造成本效益與未來公司營運策略下,乃決定將98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
換公司債的興建企業營運總部項目金額由新台幣160,000仟元增加至279,000仟元,本次
計劃變更其將可滿足該公司中長期發展之人員規劃與營運空間擴增需求,可望強化公司
產業競爭力,故本次計劃變更實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