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1/29
2.公司名稱: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定民國一百年度稽核計畫案
(2)透過子公司轉投資武漢設廠並與湖北大冶市簽訂投資協議書
(3)晉升蔡朝財先生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案
(4)新任會計主管任用案
(5)變更本公司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興建營運總部資金計劃案
(6)追認聯德電子(蘇州)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及聯德電子(美國)資金貸與餘額案
(7)追認各子孫公司間之實際資金貸與餘額案
(8)修訂本公司取得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9)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10)訂定本公司監察人職責範疇規則案
(11)臨時動議:由於獨立董事胡森雄先生先前提出之辭任書未明訂辭任日,依法
不生辭任效力,經當場再次詢問胡董事任職意願,胡董事願意任職至本屆任期
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