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廣達電腦(股)公司代表人:梁次震
(2)董事-廣達電腦(股)公司代表人:楊俊烈
(3)董事-蘇俊豪
(4)董事-李又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現任之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
等職務之行為,基於營業或投資業務需要考量,爰依法提請本次股東常會同意解除現
任董事新增有關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
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廣達電腦(股)公司代表人:楊俊烈
(2)董事-蘇俊豪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廣達電腦(股)公司代表人:楊俊烈
研精舍(上海)精密機械加工董事
(2)董事-蘇俊豪
鼎天貿易(常熟)負責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研精舍(上海)精密機械加工:上海市工業綜合開發區
鼎天貿易(常熟):江蘇省常熟經濟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研精舍(上海)精密機械加工:金屬製品模具製造及加工
鼎天貿易(常熟):電子產品進出口及批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