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108,445,077元(每股分派新台幣1.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放董監事酬勞新台幣5,122,150元,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7,202,919元。
(2)本分配案金額係依本公司財報估列數擬議,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3)如嗣後因認股權轉換而發行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及註銷,
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之分配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並調整之。
(4)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