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10/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梁志賢 廠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
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與代理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梁志賢 廠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詮盛電器有限公司 廠長
東莞富鉅電器有限公司 廠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詮盛電器有限公司:東莞市厚街鎮厚沙路菊塘第二工業區。
東莞富鉅電器有限公司:東莞市厚街鎮白濠村第三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和銷售電源線.導線.塑膠蓋.電路板組件.
收音機.電源插座。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東莞詮盛電器有限公司與東莞富鉅電器有限公
司皆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被投資公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