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100,000,000
6.發行價格: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總額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長期股權投資及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計畫項目、暫訂價格、預定進度及
預計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為因應
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或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
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
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