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8,568,43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29~100/10/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6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1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一次買回普通股1,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申報買回普通股,實際買回110,000股(股價已超過買回價格上限)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OO年第五屆第十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0年8月26日第五屆第十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6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6.76% (價格區間上限15 x 3,000,000股 = 45,000仟元,佔100年6月30日
流動資產665,313仟元比率6.7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 7 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陳 柏 勳
中華民國100年8月26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證券承銷商評估太普高精密影像本次買進股份註銷股本,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
格符合有關規定,另依據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百年六月三十日經會計師查
核之財務報表,試算本次買回庫藏股計劃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
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本次買回庫藏股計劃
對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