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03
2.公司名稱: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99年現金股利發放日為99年8月18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8年度盈餘分配,發放現金股利
新台幣51,282,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現金股利將於99年8月18日委由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發放,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
發放至元為止,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