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11/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賴振武業務部副總經理、林振旻行政處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賴振武業務處副總經理、林振旻行政處處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賴振武業務部副總經理
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統盟電子(無錫)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林振旻行政處處長
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新昌路58號
統盟電子(無錫)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芙蓉中三路160號
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玉泉路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均為法人代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