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06
2.公司名稱: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開收購人志超科技(股)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之普通股,其公開收購期間已
於民國99年9月6日下午3點30分截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接獲公開收購人志超科技(股)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公
開收購期間屆滿申報文件說明如下:
一、公開收購人之名稱及所在地
公開收購人:志超科技(股)公司
負責人:徐正民先生
公開收購人住所或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二路12號
二、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櫃代號:3276。
三、被收購有價證券之種類: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四、公開收購期間:民國99年8月27日中午12時00分至99年9月6日下午3時30分截止。
五、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是
公開收購人收購被公開收購公司普通股股份,於民國99年9月3日已達29,634,076股,
超過預定之最低收購數量29,070,641股。
六、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1)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29,634,076股。
(2)實際成交數量:29,634,076股。
由於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29,634,076股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40,070,342股,故實際成
交數量為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29,634,076股。
七、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99年9月6日後5個營業日(含第5個營業日)(99年9月13日)
即民國99年9月7日至民國99年9月13日(含當日),依下列方式支付予應賣人。
(2)方法: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方式,匯入應賣人留存於台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戶,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
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支票,以掛號方式寄至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與受委任機構之應賣人地址。
(3)價金計算方式:
支付金額係以應賣人股份收購價額(四捨五入至「元」為止)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
券交易稅、銀行匯款匯費或掛號郵件郵費及其他因支付收購對價所必須之合理費用後以
淨額給付之。
(4)地點: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方式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
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開立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八、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99/9/6後5個營業日(含第5個營業日)(99/9/13)
(2)方法: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920359600-8)撥付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台北市明水路7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