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15
2.公司名稱:台灣星科金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00年4月15日召開100年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
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與投資報酬率,故辦理現金減資退還
股東股款。
二、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362,616,590元,預計銷除股數136,261,659普通股;
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按減資比例分別計算,
減資比例:50%,每股換發0.5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
目前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725,233,180元整,已發行股數為272,523,318股,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362,616,590元元整,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減資後
實收股本為136,261,659股。
三、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
股票基準日,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處理並依最新法令規定逕行辦理之;嗣後
如因庫藏股股數變動或註銷,或執行員工認股權等事由,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
變動,致每股退還股款及換股比率亦隨之發生變動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
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四、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後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