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董事會決議擬發放
現金股利每股0.832元,計226,739,401元(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本272,523,318股計算),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5,476,337元
(2)擬議配發董監酬勞2,547,634元
(3)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配發之。
本公司若因買回庫藏股或將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權
而發行新股或減少資本額時,則股東之配息比例,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
除息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依比例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