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12
2.公司名稱: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辦理,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
款,存儲於發行人所開立之專戶內,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
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99年08月12日
(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國泰世華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銀行江翠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