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2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統籌主辦暨管理銀行:台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共同主辦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
參貸銀行:上海儲蓄商業銀行、高雄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三年期新台幣參拾陸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