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如下
現金股利:新台幣672,503,510元(暫定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預計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116,629,145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
19,438,191元,均採現金發放。
(2)上述擬議配發之員工現金紅利與董監酬勞,與98年度財報
估列數一致。
(3)本次現金股利係依本公司99年3月9日流通在外股數224,167,837
股計算,俟後因股本變動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以致股東配息
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98年度盈餘分配案,於99年6月15日召開99年股東常會提請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