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1
2.公司名稱:海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0月06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56274號函
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一、 本公司因以往年度業務往來產生對香港子公司之應收帳款,因子公
司營運產生重大虧損而造成收款延遲,本公司依93.07.09基秘字第167號之規範,轉
列其他應收款,視為對子公司之資金貸與,本公司業於97年4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
過。截至99.3.31因上述因素產生對子公司BayTek(Hong Kong)其他應收款計新台
幣57,751仟元。另,帳載尚有對BayTek(Hong Kong)長期股權投資貸餘金額56,171
仟元,作為對子公司其他應收款之減項。
另,本公司因DRAM產品價格因供需變化產生起伏加劇,而減少DRAM業務,並增加海洋
深層水資源相關產品、綠色能源相關產品(LED)及不動產之業務,故為因應本公司之
轉型,以及節省公司相關費用及成本,本公司業於99年5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將無業
務需求之子公司進行註銷。
本公司刻正委由香港商銀昇貿易有限公司(Maconer R&A)代辦有關BayTek
(Hong Kong)之註銷事宜,目前該案已送件至香港稅務局進行審核程序,預計
將於100年第一季完成註銷程序,屆時本公司帳列BayTek(Hong Kong)之長期股權
投資貸餘金額56,171仟元將與資金貸與金額57,751仟元予以迴轉,並認列差額
1,580仟元之損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