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2/01
2.事件緣由:因電感器市場競爭激烈,公司為降低生產成本,並提高市場競爭力,故決議
將台灣晶片電感器生產線移轉至大陸上海子公司。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此次台灣廠停工之晶片電感器
營收佔公司營收7.186%,但此停產後,生產線移轉至大陸上海子公司,故對本公司營收
應無重大影響。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7.決策過程:本公司經營委員會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因應生產線移轉之停工已備妥安全庫存,故對本公司營收應無重
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