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進財、簡長鯨、高泉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蔡進財、簡長鯨、高泉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錦承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昆山錦承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順昶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通訊及資訊等消耗性電子產品內構件及外殼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