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配發
(1)股票股利共計新台幣34,860,000元。
a.股東股票股利計新台幣22,860,000元($0.6/每股)。(註1,註2)
b.員工紅利計新台幣12,000,000元。
(2)股東現金股息計新台幣22,860,000元($0.6/每股)。(註1,註2)
3.其他應敘明事項:(註)
(1)本公司配股/配息率係以94年2月23日已發行股份38,100,000股計算,實際每股得配發
之股數及金額,依除權/除息基準日實際已發行且流通在外之股數計算之。
(2)本次發行之新股,待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按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60 股(未計算於配股除權基準日前員工認股權憑證
執行認股之稀釋影響數)
(3)本公司分配原則採優先分配93年度盈餘,不足部份依盈餘產生年度,採先進先出原則
分配之。
(4)本公司93年度預計發放員工股票紅利計1,200,000股,依93年12月31日本公司淨值
NT$16.54計算,員工紅利發放總額為NT$19,8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