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 : 新台幣602,405,646 元 (每股新台幣4.70340908元)
股票股利 : 新台幣 12,817,140 元 (每股新台幣0.1000725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0/08/17
5.最後過戶日:100/08/1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1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23
8.除權(息)基準日:100/08/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本公司執行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將第二次買回之庫藏股轉讓予員工,致流
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而需調整配股配息率,每股股票股利變更為0.10007252元,
每股現金股利變更為4.70340908元,業經100年8月2日董事會通過在案。而配發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
有剩餘之畸零股則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所產
生之股份差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100年8月18日(星期四)下午四
時三十分以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
8818)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配股、配息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