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1/08
2.發生緣由:93/01/08新聞媒體之相關美商安捷倫(Agilent Technologies inc.)
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對原相科技公司之專利侵權告訴事宜報導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美國時間92/10/31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對美
商安捷倫(Agilent Technologies inc.)提出未侵害專利
之確認之訴,並主張該專利無效。
(2)美商安捷倫於92/12/23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回覆
,並反訴原相侵害該專利。
(3)本公司主動提出訴訟,一方面宣示自有技術的能力,一方面為
客戶掃除疑慮,避免下游客戶受到無謂的困擾,以最負責
的做法處理智慧財產權爭議。本案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確定專利之爭議則有待司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