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嘉碩 重大訊息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0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3221 台嘉碩
發布時間:2011-04-29
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0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桃園縣平鎮市南豐路261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4)本公司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案。 (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正案。 (四)選舉事項:無。 (五)其他議案:無。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11日起至 100年6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四十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 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2)、開會通知書於開會日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通知書之股東,請書 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補發。持股未滿一仟股 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依法以本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 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逕送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辦開會事宜。 (3)、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4)、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100年4月6日起至100年4月15日 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受理提案地點:桃園縣平鎮工業區工業二路三號, 聯絡人:簡雅惠,電話:03-4690038分機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