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1/14
2.私募資金來源: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
3.私募股數:16,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私募總金額:72,960,000元
6.私募價格:4.56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8條
之限制,並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由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
櫃(市)交易。
除上述之規定外,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定價依據: 2.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本公司99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所定之訂價原則
訂定之,以定價日100年1月14日前3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即新台幣5.62元,及定價日100年
1月14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即新台幣5.689元,以此二基準計算取其價格較高者為參考
價格。實際認購價格依股東會決議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為限。本次私募實際認購價
格為4.56,超過參考價之八成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100年1月17日至1月28日止。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0年2月8日。
(4)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有任何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
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之必要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