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光 重大訊息 - 有關投保中心受理本公司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說明

股票代號:3218 大學光
發布時間:2010-05-06
主旨:有關投保中心受理本公司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2.報導日期:99/05/05 3.報導內容:李晉毅涉嫌於民國96年2月14日至96年7月30日違法操縱 大學光公司股價,經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罪嫌提起公訴。 依起訴書指出,李晉毅於96年2月14日至96年7月30日期間,利用不知情親 友證券帳戶操縱大學光公司股票價格,連續大量買入大學光公司股票進行相 對成交,且以拉尾盤等方式影響股價,製造股票交易活絡表象,致使不知情 投資人跟進,進而影響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大學光案受理條件:96年2月14日 (含)起至96年7月30日 (含)止,於市場買入大學光股票且迄今仍持有,或於上 述期間買進且於96年7月31日 (含)後始賣出,因此遭受損失者。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投資人李晉毅涉嫌於民國96年2月14日至 96年7月30日期間違法操縱本公司股價,經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 罪嫌提起公訴,投保中心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經本公司調查之結果發現 此事係投資人之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無關,且此段期間本公司之董、監事並無股權移 轉之情事,該求償登記係針對投資人李晉毅所提出,故上述之委任求償對本公司營 運及財務狀況並無任何影響,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