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捌仟萬元至貳億元
6.發行價格:
(1)公開申購承銷配售:依主管機關規定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授權
董事會視市場狀況選擇適當時機,公開申購之。
(2)詢價圈購:依主管機關規定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於圈購期間完畢,授權
董事會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彙總圈購情形及發行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呈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備後發行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
之十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
8.公開銷售股數:請參閱9。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公開申購承銷配售: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提撥百分之
十對外公開承銷外,及保留百分之十由員工優先認購外,其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2)詢價圈購:擬請股東會同意,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但書規
定,除保留百分之十由員工優先認購,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並提高本次對外
公開承銷之部份至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九十。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股東得自行歸併成
一股,並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逾期未申請歸併者視
為棄權論,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之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現金增資之籌資方式,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就適當時機選擇國內公開申
購或全數詢價圈購方式發行,並得暫緩或取消發行計畫。
(2)本次現金增資所訂發行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劃
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
發行計劃之事項,未來如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