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18
2.發生緣由:九十三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股東常會日期:93/06/18
開會地點:台北縣新莊市五工路95號3樓(五股工業區服務中心)。
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本公司92年度稅後淨利為$60,452,809元,
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5,241,823元,提列法定盈餘公積$6,045,281元及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805,319元,合計可供分配盈餘為$58,844,032元,依本公司章程分配如下:
*發放員工股票股利$4,387,000元;現金紅利$1,096,333元。
*發放股東股票股利$28,623,000元;現金股利$19,082,000元。
*董監酬勞$1,645,000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為$4,010,699元。
三、通過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案:盈餘轉增資$28,623,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
另員工紅利為438,700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