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郭俊廷
董事:高啟全
董事:白雁浦
獨立董事:李泰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郭俊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郭俊廷
(1)芯茂(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
(2)安茂微電子(杭州)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董事 郭俊廷
(1)芯茂(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閔行區蓮花路1555號華一大廈1215室
(2)安茂微電子(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南環路4028號6號樓A座1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電子產品及其零件的批發、進出口及佣金代理。
(2)電子產品及零件等之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