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3/26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今日(3/26)召開董事會,會中對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做出初步決議,在
普通股部分擬每股配發股利2.5元,其中包括股票股利1.5元及現金股利1元,此案
將提請六月十六日上午舉行之股東常會議決。
本公司發言人黃少初執行副總經理表示,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
一、核准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其中全年營收淨額為新台幣
747,264仟元,稅後純益新台幣89,692仟元,每股盈餘為新台幣3.37元。
二、擬定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及方式:
(1) 普通股部份:預計每股配發股利新台幣2.5元,其中包含依面額分派股票股利
新台幣1.5元(即每1,000股配發150股),以及現金股息新台幣1元。
(2) 員工分紅預計分成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兩部分,股票紅利依面額新台幣10元發放
,總計新台幣3,628,000元,而現金紅利總計新台幣2,419,000元。
(3)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總計新台幣13,300,000元。
(4) 預計在完成此項盈餘暨資本公積案後,公司股本將由現今的新台幣266,000,000元
增加至新台幣322,828,000元。
三、核准召集民國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並訂於今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時整,
康寧生活聯誼會館(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5段420巷28號)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