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準 重大訊息 - 本公司已於100年6月21日提供擔保金新台幣1,734,307元, 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全字第51號裁定撤銷假扣押。

股票代號:3178 公準
發布時間:2011-07-01
主旨:本公司已於100年6月21日提供擔保金新台幣1,734,307元, 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全字第51號裁定撤銷假扣押。
1.事實發生日:100/06/30 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劉大章 債務人: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處份案號:100年度全字第51號 (2)事實發生日:100/06/3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有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雄院高100司執全逸字第587號 本公司遭假扣押金額新台幣1,734,307元及執行費新台幣13,875元案件, 本公司已提存相對擔保金,並接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來函,本案業經 債權人撤回執行之聲請。 (4)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經本公司評估後,對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