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
2.私募資金來源:炎洲股份有限公司
3.私募股數:20,000仟股。
4.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200,000仟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中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
,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
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
借款。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
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依(一)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後之股價。(二)1.本次私募定價日為
一百年三月二十五日,以其前五日之普通股收盤均價為16.17元。2.定價日前
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為15.66 元。3.就上述1 及2 之
較高者,即16.17 元為本次私募定價之參考價
格,與該公司決議每股私募價格10 元,上述定價尚符
合該公司100/3/25 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私募之定價以不低於參考
價格之六成且不低於每股面額」之原則。
(2)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民國100年3月28日。
(3)增資基準日:民國100年3月28日。
(4)其他事項:
a.依本公司100年3月25日股東臨時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
之人單獨或共同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
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
b.擬請授權董事長在本案說明範圍及股東臨時會決議範圍內,洽妥應募人
並簽訂相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