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尚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管理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取得股東會之許可,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陳尚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尚書:大量光電(江蘇)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大量光電(江蘇)有限公司:常州出口加工區標準廠房A10#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大量光電(江蘇)有限公司:光電相關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