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04
2.無法履行之承諾事項:
(1)今日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在公司可動用的現金餘額內,且在持有光惠生物科技(股)
公司股權51%以上的前提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子公司光惠生物科技(股)公司現金
增資部份認購案.
(2)故無法履行上市時出具之如下承諾:
本公司不得放棄對光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或處份光惠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若有上開情事,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又本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程序」已訂有不得放棄對光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
該條款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本公司備查。
3.無法履行承諾之原因:考量公司自有資金且維持對子公司控制能力,並考量子公司上市
櫃股權分散之規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