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2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宸鴻集團。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8/2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於今年6月23日經董事會通過與宸鴻集團合資成立
睿志達光電(廈門)有限公司從事化學強化玻璃等相關業務之合資案,因該公司
目前觸控感應器及後段貼合產能需求大增,原規劃場地將先行供其內部使用,
故於未來新廠房之地點確定前,雙方同意暫時終止本合資案之進行。唯未來雙
方仍將在業務面緊密配合,本合資案之終止將不影響雙方之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