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東股票股利0元。
(二)股東現金股利187,000,000元(即每股發放8.5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說明如下:
(1)本公司擬提撥員工紅利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員工現金紅利19,100,000元,
董監事酬勞5,100,000元。
(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
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前述擬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較99年度帳上估列數少1,900,000元,董監酬勞較
99年度帳上估列數多1,900,000元,俟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後,與帳列數
之差異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100年度之損益。
(3)本盈餘分配案俟提一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除
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