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東股票股利0元。
(二)股東現金股利50,000,000元(即每股發放2.5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說明如下:
(1)本公司擬提撥員工紅利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員工現金紅利5,100,000元,
董監事酬勞800,000元。
(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
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前述擬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較98年度帳上估列數多100,000 元,董監酬勞則與
98年度帳上估列數一致,俟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後,與帳列數之差異
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99年度之損益。
(3)本盈餘分配案俟提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