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1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海好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上海好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100%持有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24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35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以應收帳款延遲收回轉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30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409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原應收帳款條件為月結60天,故屬90天逾期未收回之應收帳款轉資金貸與,
待最終客戶之收款後,還款予母公司,逐筆可延遲90天支付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3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1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有關淨值之計算,係使用100年4月之自結財務報表